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涉及到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还涉及到了受到损害方的利益。因此,如果挪用了公款,无论是自愿投案还是被抓获,都是需要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的。对于自愿投案的人,或许在判决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的减轻处理,但具体能减少多少,还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挪用公款的数额是影响减轻处理的一个因素。如果数额较小,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一定减轻处理,而数额较大的情况,一般不会获得减轻处理。当然,这也不是说数额较小就一定可以免于惩罚,还是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
其次,自愿投案的时间也会影响到减轻处理的情况。如果是在犯罪被发现前主动投案,通常会受到轻判,而如果是被发现后再投案,相应的判罚就会加重。
除此之外,挪用公款的动机、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偿还情况等都可能影响到减轻处理的程度。总的来说,自愿投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理,但并不是说所有自愿投案的人都能够获得减轻处理的机会。因此,在做出犯罪行为之前,应该多加思考,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