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到配偶改姓的部分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协商。一般来讲,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其中一方改姓需要在离婚协议书面文本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如下:
1.如果离婚方只涉及个人意愿,而非法律规定,则协议中可以注明如下:因双方意愿,约定离婚后由其中一方自愿改回其婚前姓氏,并立即执行。
2. 如果离婚方需因法律规定而决定是否改姓,则需要在协议中明确注明:因配偶年龄或工作原因、法律规定要求等,促成其中一方自愿改回其婚前姓氏,并立即执行。
3. 离婚协议中无明确约定,但双方同意离婚后某一方改回婚前姓氏,需要另行制定书面协议,约定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时间节点,以尚声公证机构认证完成后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中对配偶改姓的约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合理协商的基础上,做好相关约定,并尽可能按约定落实,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