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婚姻破裂时子女的生活、教育、保健等费用、行为等方面的权益。在国内,抚养权一般由法院根据尽职调查和事实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在一般情况下抚养权是不能自由更变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更变。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经协商并达成了变更意向,又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同意父母更变抚养权。例如,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因为父亲工作原因,需要移居到另一个城市定居,这时候母亲抚养的方案不适用了,因此需要改变抚养权。
其次,如果孩子在父母其中一方处遭受到虐待、恶性虐待、忽视照料、性侵犯等暴力侵害的情况,则可以申请更变抚养权。换言之,当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时,需要由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最后,如果抚养人不能继续履行抚养职责,如因为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无法负担起抚养责任,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总之,抚养权的更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的,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