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居住和生产的土地,其性质是底层的,是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同时也是农民外出务工后回家居住的地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受到政府的强制性规定的,只能用于农民的住宅和生产使用,其余的用途是禁止的,如商业、工业、旅游等活动都是被禁止的。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用来修建公墓的。
作为一个公共设施,公墓应当建立在专门的土地上,而不是和平民居穿插在一起的。因为农村宅基地的主要作用是居住和生产,而公墓的存在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例如环境卫生恶化、风水问题、精神压力等方面。此外,把公墓建在农村宅基地上,还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使本应用于农业生产或放牧的土地变成了公共墓地,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用来修建公墓的,公墓应该建立在专门的土地上,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