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的。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方案是要广泛征求意见的,一旦方案确定,房屋分配也就可以开始。
首先,政府会将拆迁安置房的使用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被拆迁户家庭自用,一类是可以出售或者转租的。
对于被拆迁户家庭自用的,政府会根据居住面积、家庭人数和房屋数量等因素进行分配。洛阳市规定,每户家庭应分配住房的面积不少于每人18平方米,且不低于本市公租房面积标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老年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享受优先分配权。
对于可以出售或转租的房屋,政府会按照市场价值评估,并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公平分配。一般来说,这些房屋的面积比较大,每户分配的面积一般在70平方米以上。被分配到这些房屋的人可以选择自住也可以出售或者转租。
总之,在分配拆迁安置房时,政府会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摇号等方式确保房屋的分配公平合理。同时,各种情况下也会有一定的特殊规定或政策,以适应不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