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的离婚协议书通常由离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或公证员起草并进行公证或认证,最终在离婚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后得到。
首先,在离婚双方协商中,应当通过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双方坦诚交流,尊重对方的意见和诉求,达成一份互相满意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包括诸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约定、离婚赡养协议等方面的内容。
接着,双方可找到一位具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协助起草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内容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到双方权益的合理分配,同时注意协议约定的合法性和实际可行性。
最后,在离婚双方签署协议书之前,需找公证处或人民法院进行公证或认证,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在签署时,离婚当事人需出示身份证明并在协议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
总之,要获得盖章的离婚协议书,需要离婚双方通力合作,积极协商,依法依规地起草协议书,并在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公证或认证后进行签署。只有这样,其离婚协议书有效合法,有助于双方互相理解、协调关系,实现和谐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