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划拨给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的土地,属于个人或家庭所有的居住用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是否收取费用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收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费是合法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可以通过审批、招标等方式选择管理运营单位或者代理机构,收取宅基地使用管理费用。”因此,纳入收费体系是合法的,既能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也是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必要手段。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需要一定的资源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般由村委会、乡镇政府等组织实施,如盖路、修桥、架渠、开垦荒地等等。这些都需要资金投入,而农村基层组织往往财政拮据,无法承担全部成本,故需要收取一定的使用管理费,以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顺畅进行。
最后,合理的收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费也有利于防止“土地空置”现象的出现。在一些地区,由于拆迁、迁徙等原因,一些农村宅基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收取一定的使用管理费可以鼓励农民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有效地增加农村经济收益。
综上所述,收取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费是合法的,也是有必要的,但需要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同时,应该在政府与农民的共同管理下,使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