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通过拆迁行动,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手中征收的房屋落地后,政府重新利用它们,按照一定质量和标准,建造给被拆迁居民的住房。因此,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用于解决当地拆迁户居住问题的住房资源,除非被拆迁户持有合法产权证明,否则拆迁安置房并不对外开放,也不能被个人购买。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主要是面向被拆迁户的家庭,政府为此提供相应的购房资金或代替款,并针对不同的性质和收入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购房政策和购房价格。在政府核定的拆迁安置房名单上,名单内的被拆迁户或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而申请人需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证明和材料以及进行相应的评估和批准程序。
对于一些非被拆迁户的居民或其他机构来说,想要获取拆迁安置房比较困难,因为政府更倾向于优先保障被拆迁户的住房需求。如果非被拆迁户想抢购拆迁安置房,可以向政府提出购买意愿,但是需要符合政府购房政策的规定,供需平衡的情况下才能顺利购得拆迁安置房。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必要的,它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居住权,建造完成后将投入使用,拆迁户可通过特定途径购买,未被列入拆迁户名单的非被拆迁户则可以等待其他市场住房的开放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