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人购买拆迁安置房,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以下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拆迁安置房实际上属于政府征收的土地经过征收拆迁后来建造的房屋,其产权归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并非个人产权,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人才可以购买拆迁安置房,外地人或者外籍人士是不具备购买资格的。
其次,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征收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使用权仅限于被征收拆迁后的原住户或贫困户,其他人不能使用或购买,因此如果外人购买拆迁安置房,就会导致使用权与产权不相符,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购房人的居住权和产权。
再次,购买拆迁安置房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包括必须经过拆迁安置管理部门审批、签订产权合同等,如果外人没有遵守这些规定和程序,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民事诉讼。
因此,外人购买拆迁安置房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外人实际上已经购买了拆迁安置房,应该及时与产权部门或拆迁安置管理部门联系,尽快处理房产所有权问题。另外,在购房前需要仔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