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需要一个能够证明协议实际情况真实性的公正机构来对其加以证明。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备案。据我所知的常规操作流程,离婚协议需要先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书的制作,然后将公证书带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备案。
公证处的公证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可以有效地起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通过公证,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可以增强其法律地位。当然,离婚协议是否用公证,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刻意隐瞒财产状况,协议内容本身就很简单、明了,双方签字意愿就明显,且不存在争执或各种利益纠葛的情况,那么也无需进行公证。但是,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公证是必不可少的。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处的服务费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考虑通过律师代理进行离婚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律师会更具有专业性和规范性,而且在撰写协议、协商等环节中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比如,在财产分割等重大事项中,律师可以帮助当事方开展公正的协商,并及时纠正不合理之处,使协议可行性更高,解决之后的纷争也更少。总的来说,选择离婚协议用公正仍是一个不错的决策,具有考后的保障、证明作用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