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要协商儿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婚姻法》,原则上应该由离婚父母共同行使并承担,但如果无法共同行使,可以由一方承担。
在协商方案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的意愿:尊重儿子的意愿,如果孩子亲口表达出要和哪一方生活,则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选择。
2.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应该成为判定抚养权的重要因素,如果孩子特别小或者身体有特殊情况,应当考虑谁的做法对孩子更有利。
3.父母的家庭状况和工作能力:考虑父母的家庭状况和工作能力,如果一个父母经济能力更强,家庭条件更好,更有发展前景,更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孩子的抚养权自然要给这个父母。
4.父母对子女的关注程度和能力:考虑抚养人是否关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照顾自己的孩子。
5.现实的情况,如父母的工作地点、居住地、收入情况等:综合考虑父母的工作地点、居住地、收入情况等实际情况,选择离孩子较近的一方,以方便照顾孩子。
最终的抚养权方案应该由双方协商达成,并依法进行记载,通过法律角度和法律程序予以确认,以避免以后出现问题。另外,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需要尽最大的努力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成才的机会,不要用孩子作为谈判、报复、利用的筹码。无论离婚与否,孩子永远是父母最重要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