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必备的一份文书,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并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最后再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到民政局拿呢?
首先,需要去公证机关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机关是一个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公证员对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证明,为文书的合法性提供保障。公证机关会在文书上盖章,并出具公证证明书,这个公证证明书是离婚协议书下一步到民政局进行备案的必要材料之一。
公证完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向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交公证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证明材料。民政局会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完成后,民政局会出具离婚证明,双方可携带离婚证明离开民政局。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到民政局拿是一个需要经历公证、备案等一系列程序的过程。只有在经过这些程序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双方才能真正地完成离婚手续。建议当事人在进行离婚协议书的拟定时要有充分的思考和准备,以避免离婚过程变得更复杂和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