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进行拆迁,弥补拆迁户损失后所提供的住宅。在拆迁安置房被分配给拆迁户之后,在进行房屋交易、抵押、继承等操作时,有时需要将拆迁安置房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或其他人的名字。那么拆迁安置房如何改名字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名字改动一般需要进行正式办理,而非简单的口头约定或私下协商。因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
准备好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要进行过户的新业主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前往相关部门申请
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产权交易中心、公证处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进行领取、填写和提交。
3. 缴纳相关费用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一些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公证费等。费用的具体金额视当地政策而定,需要事先了解并做好准备。
4. 进行过户手续
当申请材料齐全、费用缴清后,可以进行过户手续。这一步由房屋管理部门、公证处等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新业主只需要在现场进行签字、确认等操作即可。
总之,要办理好拆迁安置房的改名手续,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事先准备好申请材料和费用,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