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由享有监护权的父母行使,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双方父母协商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具体情况判决。因此,未成年人本身是没有权力变更抚养权的。
但是,如果未成年人心理或身体上受到不良影响,或者父母双方存在抚养纠纷无法达成协议时,未成年人可以借助法律手段寻求变更抚养权。
首先,未成年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父母变更抚养人或抚养方式。由于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优先考虑,因此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时,会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主要考虑因素。
其次,如果父母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抚养方式不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未成年人也可以要求其他亲属或监护人行使抚养权。
总之,未成年人是不能直接变更抚养权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人或抚养方式来保证自身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