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书。离婚协议书中需要包含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有些部分需要手写,以保证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书中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地址、教育程度等基本信息应当手写。其次,在制定离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形式和效力等方面的条款也应当手写。这是因为这些条款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在协议书上确切地表达,以避免产生法律争议。
其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方面的内容也应当手写。特别是涉及到子女抚养和探视的内容,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表述,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这些条款一般需要当事人亲笔签署,以确保双方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的真实意愿。
最后,在离婚协议书的结尾部分,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在文末签字,并且需要手写日期、签字的地点等细节。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效力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并确保协议书在法律上具有有效的约束力和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手写部分应当包括基本信息、程序、内容、签字和日期等细节。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所签署的内容是合法的、公正的、充分的,协议书才能真正发挥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