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责,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在法律上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侵吞公款、私分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实践中,从挪用公款的数额、情节、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虑,对于几十万元的挪用公款,一般会被认定为较大数量的挪用公款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法律并非一刀切的规定刑罚,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况等因素进行具体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