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家庭、婚姻关系是国家法律保护的基础,其中包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年龄不足18周岁的个体。在法律上,未成年人需要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来负责其生活、健康、学习等方方面面的事宜,包括监护人所谓的“五个权利”,即抚养权、教育权、监护权、保护权和继承权。
那么,未成年女儿有没有抚养权呢?如果这里所说的是指未成年女儿有权获得抚养,那么答案是肯定的。父母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照顾和抚养孩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抚养子女的原则是以子女的利益为重,不因离婚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产生不良影响。离婚后,抚养的具体事宜应该由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确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没有判决,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在法律上归属于父母双方。
但这里也要注意,未成年女孩作为抚养对象,一般不会享有独立的抚养权,而是会交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代表行使。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离异,监护人死亡等,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未成年女孩的抚养权交由其他亲属或监护人来行使。
总之,未成年女儿是有抚养权的,但这个权利一般是被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表行使的。未成年女孩作为抚养对象,应该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等多方面的保护,这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培育良好社会公民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