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依照《儿童权利保障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孩子被视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争夺抚养权的问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是由其父母共同行使的,因此他们并没有主动争夺的权利。
然而,若父母离异、父母其中一方过世等情况发生,未成年孩子就有可能面临父母争夺抚养权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孩子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依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心智、生活经验等因素,根据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人和抚养方式。
一般来说,未成年孩子在抚养权纠纷中的话语权并不是绝对的,但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其意愿。对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一般认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因此其意见会得到更多的重视。当然,在法律程序中,未成年人也需要得到成年人或独立机构的协助和指导。
总之,未成年孩子在争夺抚养权中的话语权是随着其年龄、能力的增长而逐渐提高的。然而,孩子的最终利益应该是考虑的主要因素,而不是孩子本身的意见。因此,父母和法院应该一起考虑孩子在其家庭和社会环境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孩子最大利益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