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离婚时通常没有协议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日本离婚的法律程序较为简化,离婚不需要经过法庭审判,一般只需夫妻双方的协议即可完成离婚手续。因此,在离婚协议书方面,也不像一些国家那样要求书面协议、律师的签字等要求。
其次,日本文化注重和谐与妥协,夫妻离婚时一般会互相迁就,避免过分争执和冲突。双方往往会在谈判中就各自的权益和责任达成共识,即时协商即时解决,不需要书面协议。
再次,日本离婚文化比较成熟,夫妻离婚时的离婚协议通常会在离婚前的几次会面中就达成,而不是像国内一些离婚案件那样拖延时间,予以强制判决。当未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时,日本法律还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仲裁机构来协调纠纷。
因此,尽管日本离婚协议书上能够注明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日本人并不需要这么做,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和谐的协议达成离婚,并在相互迁就和妥协中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