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宛林取得了抚养权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解释。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的需求、父母的能力、家庭环境等。基于这些因素,法院认为把孩子交由黄宛林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相比之下,其他家庭成员可能在抚养能力、家庭环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无法提供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从家庭角度来看,黄宛林可能更能够满足孩子的需求和情感上的关注。毕竟,黄宛林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意可能更深入和真实。自从离婚后,她也一直在为孩子付出,带领孩子一起生活、学习、成长。相比之下,其他家庭成员可能无法给予孩子这种深沉的情感支持和关注。
最后,从实际情况来看,把孩子交由黄宛林抚养可能更符合孩子的意愿和利益。根据报道,孩子在法庭上明确表示希望和母亲生活在一起,而且也颇受其他家庭成员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把孩子交由黄宛林抚养也是尊重孩子权益和意愿的一种表现。
总的来说,黄宛林取得抚养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法律、家庭、孩子的需求和意愿等相关,也与黄宛林自身的条件和付出有关。即使我们不了解具体的细节和情况,我们也应该尊重裁决结果,尽可能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