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是指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达成协议再次增加、修改、删除已有条款的书面协议。对于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生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书面协议原则
离婚补充协议的生效必须是以书面协议为前提。双方在协商后达成的仅口头承诺的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在起草补充协议时,必须明确协议内容,并与对方签署书面文本并加盖公章。
二、合法性原则
补充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逾越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是无效的。 双方需要在协议中声明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三、自愿原则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生效同样需遵循对自愿原则的原则。 即,协议内容必须是由双方在完全自主选择、没有任何强迫或威胁下签订的。否则,协议无效。
四、公正原则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达成后应及时在有关部门备案,必要时也可以在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 除此之外,为证明协议生效的公正性,建议有双方工作单位或其他人员作为证明人。
总之,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生效需要遵循书面协议原则、合法性原则、自愿原则和公正原则。 协议达成后,双方应根据协议内容签署书面协议,如果有必要,还需要及时在有关部门备案,以保证协议的生效性。当然,在签署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员,明确定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