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离婚协议指的是离婚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以外进行的离婚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第一、在没有征得法院的认可和裁定的情况下私下协商离婚事宜,例如私自规定财产分割比例、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等离婚相关问题,这种“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效力。
第二、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比如违背法律规定变相剥夺子女抚养权、强制规定慰藉金等财产处理方式,这种协议也被视为非正常离婚协议。
第三、虽然离婚双方同时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存在其中一方对协议内容被欺骗、威胁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撤销。
非正常离婚协议的签署会直接影响到双方的权益,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这种协议的签署关系到离婚后双方真正的实际利益。因此,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应当全面、客观地考虑好各种情况,尽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订正常离婚协议,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