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协商好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的一种方式。因此,协议离婚需要携带一些证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婚姻关系,并协商好离婚事宜。
首先是双方的身份证明。双方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国籍。
其次是结婚证。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自己的结婚证,证明两人曾经注册、合法登记过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已经丢失,则可以提供婚姻证明公函、户口本上的结婚记录等文件。
同时还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好的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记录,包括财产分割、赡养子女等问题。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用来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愿意进行协议离婚。
如果有子女,则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和与双方的关系。
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要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总之,在进行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携带以上证件以便民政部门进行相关登记和处理。同时,要注意证件的有效性和齐全性,以免因证件不全或过期而耽误离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