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合法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必须办理离婚协议书,具体开具地点如下:
1.民政局:民政局是处理婚姻的重要部门之一,是双方办理离婚协议书的指定地点之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将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发出离婚证明。
2.司法机关: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法院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后,判决离婚。此种方式适合于因离婚引起的争议较大、矛盾激化、难以协商的情况。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的原因和协议离婚的意愿;
2.夫妻财产的分割协议;
3.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安排;
4.子女赡养责任的分摊方式;
5.离婚协议的执行方式;
6.其他需要协商的内容。
总之,夫妻离婚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如果没有好的协商方式,很容易造成矛盾和纷争。而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可以有效避免因离婚引起的纠纷和争议,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提交协议书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