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非法侵吞、挪用、私分或者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一个严重的罪行,如果被定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而且,必须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
如果被判处挪用公款罪并违反了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的判决,那么将面临新的刑事责任和罚款。因此,还上所挪用的公共财物是被要求的,而且是必须的。
还款的具体时间和形式通常由法院根据案情、罪行严重程度和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通常,被告人需要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
如果被告人有经济能力偿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那么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额还款。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可以与法院协商制定分期付款计划进行还款。但是,无论哪种还款方式,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还款计划、全额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否则将承担更严厉的刑事责任和罚款。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必须严格依法追究。同时还款也是必须的,如果被定罪,必须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被告人需要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全额归还所挪用的公共财物,否则将承担更严厉的刑事责任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