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依法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旨在明确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各项事宜,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
但是,离婚协议需要公正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以下是几个原因:
首先,公证是协议成立的证明。只有通过公证,才能证明双方在签署协议时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从而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争执和纠纷,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公证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公证,可能双方的签约过程存在双方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强迫、以欺诈的手段达成协议等情况。
其次,公证可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公证行为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公证,那么其诉讼效力将会受到很大限制。如果存在不公正情况,相应的协议内容无法依据法律规范实施,双方在协议进程中所做的事情将变得一文不值。
最后,公证可以保障协议的实施。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为协议进行记载和管理,对协议内容予以保管和留存,并在协议生效后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公证,双方对协议的约束力与后续的执行情况都会存在不确定性和争议。
综上,离婚协议如没有公证,其效力无从言明,而一旦签署协议后产生的纠纷,效力有可能不得被维护,协议成立变得不可靠。所以公证是非常必要的,不可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