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体制内离婚与民间离婚是有所不同的。体制内离婚主要指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内的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得到单位的批准;而民间离婚则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在体制内离婚中,由于夫妻双方都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性质和特点不同于一般民间夫妻,因此其涉及的问题也有所不同。
体制内离婚往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更为复杂,这时若有婚前协议的约定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公开协议可以使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让外界清楚知道离婚的原因和分配,防止出现猜测、传言等不良后果。公开协议也可以使离婚程序更加透明化,避免出现背地里的交易、隐瞒等不正当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不宜公开。例如,离婚原因太过私人化、个人化或带有政治敏感性,公开协议可能会损害双方或双方所在机构的形象。由于离婚协议在体制内离婚中是为了维护单位稳定和工作秩序,如果公开协议会造成负面影响,可能会被相关部门否决。
综上所述,在体制内离婚中,公开协议的利与弊因情况而异。如果离婚协议关系到公共利益等问题,应当公开协议,使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公共利益。但如果有政治敏感因素或协议内容涉及隐私,就应当保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