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了对于财产分配和抚养子女等相关事宜的共识,并将此共识写成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提交法院审批依法生效。那么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法院会不会冻结双方的财产呢?下面就来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协议离婚不属于一种诉讼程序。与诉讼离婚不同,协议离婚是夫妻间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只需要将协议书提交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即可生效。因此,在协议离婚中,法院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直接的冻结处理。
但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存在财产纠纷,比如对于财产划分出现分歧,或者是一个配偶在协议书签署前就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等情况,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协议书的生效和财产的合法分配。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
1. 停止异议登记:如果离婚案件中双方存在财产纠纷,离婚登记机关可能会就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提出异议,这时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要求暂不予登记。这就相当于将财产冻结了,限制了离婚手续的进行,从而迫使双方重新协商。
2. 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离婚过程中,一方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欲对财产进行虚假记录,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申请,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现等,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总之,协议离婚中法院针对财产是否冻结,主要取决于双方财产纠纷的具体情况,如果存在财产争议,法院可能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议书,没有产生争议,那么法院就不会对财产进行冻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