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居民拥有并拥有的住宅用地的所有权,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第一个方面是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是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土地,农村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现房购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等交易行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土地所有权是指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而不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2、房屋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第二个方面是房屋所有权。独立的住宅建筑属于农村居民自己的财产,属于农村居民的房屋采用产权制度,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抵押等方式流通。
3、用益物权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第三个方面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的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权的一种权利,它是一种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权利。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居民家庭可以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获得土地收益,并可以将其转让或抵押,依法享有处分权。因此,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还包括农村居民对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拥有。
总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住宅用地,并包括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以及用益物权。这些权利赋予农村居民对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的绝对掌控权,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房屋、土地资产养老、养病、养老及后代子孙继承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