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没有协议书可以公证。公证是指由具有法律证明权的公证机关对涉及财产、权利、事实等法律事项的证明行为。而拆迁是政府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其依据是法律和政策,不涉及具体权利、财产等。因此,拆迁没有协议书可以公证。
对于拆迁,应当按照《拆迁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与拆迁方进行谈判,达成一份拆迁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偿方式等内容。如果在谈判过程中达成了协议,但是没有签署协议书,双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证明,比如在场证人证明、拍照、录像等。但是这些证据的效力受限于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容易被质疑。
因此,为避免拆迁协议产生的纠纷,建议在协议达成后及时签署协议书,并进行公证。公证可以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