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都需要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但是,对于协议书的制作方式和格式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是否可以全部机打协议书,其有效性取决于协议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采用机打或手写方式来制作协议书。不过,在采用机打方式制作协议书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书的内容要充分、明确、具体。协议书内容是两个人的约定,需要详尽地叙述离婚的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费等等。若协议书内容模糊不清,存在歧义,则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其次,机打协议书需要在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其中一方认为协议书中有误,则可以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确保双方都达成一致的意见,并签署最终版本的协议书。
最后,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字确认,并且要求见证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名日期和地点。此举可以为协议书增加证据力和可靠性,以防止协议书纠纷时出现争议。
总之,在制作离婚协议书时,无论是机打还是手写,都需要注意协议书的内容充分、明确、具体,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见,进行签字确认,并在合适的时候找合适的法律人士审查合法性。这样可以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避免在离婚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