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应该是要尽可能地详细,明确和具体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防止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纷争和矛盾。
然而,有时确实会出现像您所说的情况,即一方或双方都希望离婚协议书尽可能地简单明了,只注重措辞简练,不太需要过多的细节描述。这种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无异议”、“无争议”、“无财产纠纷”、“无子女抚养纠纷”等内容来实现简单化。
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离婚协议书是否写的详细,都建议双方在签署之前要好好地沟通,确定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充分满意的。不要因为希望简单化就草率地签署离婚协议书,否则可能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