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维恩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所达成的协议。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双方:许维恩(以下简称甲方)和李华(以下简称乙方)
离婚原因: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在协商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评估价值为200万人民币,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甲方获得100万,乙方获得100万。
2.甲方和乙方所共有的银行存款和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基金等,也按照50:50的比例分割。
3.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行处理,不涉及共同负担。
第二条 财产移交
1.甲方将房产权证及其他相关的房产手续交付给乙方,并转让100万人民币的款项给乙方。
2.乙方将银行存款和投资收益的一半转账给甲方。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甲方和乙方共同育有一名子女,目前未满18周岁,双方协商决定将子女抚养权暂时交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抚养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2.乙方有权定期探望子女,并参与子女的成长和教养。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甲方和乙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此以后双方彼此独立生活,不干扰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2.如果发生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出现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双方应同时在协议书上签字并附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