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方便双方保留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男方保留,一份由女方保留,而第三份则由双方公证处加盖印章后签名,作为证明文件留存。这样做的好处是,当有需要的时候,每一份协议书都可以起到证明双方必须遵守的效果,同时也便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复查。
2.防止纠纷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以有效防止因协议内容的不一致产生的纠纷。如若只有一份协议书,那么当双方各自持有不一样的协议时,就很难判断哪份协议是真实的,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矛盾。
3.合法性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需要经过公证处加盖印章后签名,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有行为违反协议内容,公证处的证明文件将可以在司法程序中起到关键的证据作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的做法虽然会增加一些时间和费用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可以有效保护双方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对于双方的未来生活也能够提供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