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民政局在处理离婚手续时,通常会要求离婚双方填写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协议的文件,包括离婚原因、离婚协议内容和双方签署的日期等。离婚协议的撰写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离婚后的实际情况,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产生纠纷。
离婚协议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财产分割:应说明双方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及各自的财产分割。
2.子女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应明确双方子女抚养权,探望权,以及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及付款方式。
3.负债问题:应说明各自的负债情况及如何分担。
4.房屋、车辆等财产的归属和转移:应说明婚姻期间共同购置房屋、车辆等财产的归属和如何处理。
5.其他重要约定:包括离婚后生活、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社保等方面的约定。这些事项应尽可能详细地写入协议,以防出现矛盾或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达成离婚双方的共识,避免出现离婚后的经济和感情问题。当离婚双方签署协议后,离婚手续就可以更加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