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屋的处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通常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进行明确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可以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置:
1. 出售房屋:夫妻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出售共同拥有的房产,将卖得的房款按照协议分配给双方。卖房的行为应该是在协议离婚达成之前,离婚后的卖房需征得共同所有人的同意
2. 共同保留房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并决定让一方继续居住,同时保留另一方的分居权,或者继续共同占有房产并自行分别处理。如果共同保留房屋,离婚后仍需协议共同如何处理现有的共有财产。
3. 一方买断房产:此情况下,离婚协议应明确房产买断价格并如何支付购买方的款项,通常是通过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贷款未还的情况,离婚协议也要说明贷款的归属问题,做出清偿的安排,以避免可能产生未清偿贷款的麻烦。
最后,协议离婚的房屋处置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结果,需要在充分、充满良心的协商基础上完成。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寻求法律机构的援助和介入,协助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