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甲方)与配偶(乙方)因以下原因,经过协商后决定离婚:
1. 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
2. 双方无法解决家庭矛盾,影响了家庭和谐;
3. 双方工作生活习惯不同,无法互相适应和理解;
经过充分沟通和商议,我们达成了以下协议:
1. 子女抚养权: 我们的孩子(姓名、出生日期)由(甲/乙)方抚养。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我们双方都要共同商量决定。
2. 财产分割:在我们的共同财产中,(甲/乙)方会恰当地分配我们各自的财产。未来对于任何货款或财产,(甲/乙)方均没有任何要求。
3. 暂不申请财产损害赔偿:我甲方与乙方因本次离婚不申请财产损害赔偿。
4. 驳回诉讼请求:本次离婚,我甲乙双方均无诉讼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
以上是我(甲方)和配偶(乙方)的离婚协议。我们坚信这是最为公平和合理的协议,也希望法院能够全面考虑我们的意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尽快颁布判决。
特此声明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