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划出一定面积供农户建房屋、生产用房、附属设施,并享有长期使用权的用地。宅基地是农村家庭的重要财产,能够为家庭提供住宿、生产和养老等多方面的保障。但是,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宅基地是不允许变卖的,这也限制了农民的发展和创业。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口流失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许多农村宅基地成为了“空心化”的存在。因此,一些村民就会想到能否将闲置宅基地作为资产变现。但是,农村宅基地的合法属性和现有政策规定,目前还是不允许村民随意提出。
首先,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被私人所有,更不能随意变卖或抵押。其次,在《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以及使用期限是不可转让与不可出租的。再次,宅基地的出售或抵押,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委会)的审批和征收。但是,按照现有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是不允许变相售卖村民宅基地,因此,一个家庭持有的宅基地也不能被变卖。
因此,农村宅基地目前不能被随意提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合法使用和管理。当然,在管理方式和利用效益的方面,有一些潜在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耕地资源不足、宅基地过多造成过度集中、非法占用宅基地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并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才能更好地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性和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