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需要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例如房屋评估价值、补偿标准等。然而,有些协议是不能被签订的,以下是其中一些:
1. 放弃补偿权:在拆迁过程中,有些居民可能会被告知如果不立即拆迁,就会失去补偿权。但这是不正确的,如果居民不同意立即拆迁,拆迁单位应当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补偿,而不能要求居民放弃补偿权。
2.自愿签署协议:有些拆迁单位可能会强制居民签署协议,但这是不合法的。如果拆迁单位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居民不应该被迫签署协议。
3. 私下协议:一些拆迁单位可能会私下约定额外的补偿,但这些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居民不应该同意签署任何私下协议。
4. 隐瞒信息:拆迁单位应当向居民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补偿标准、拆迁规划等。如果一个拆迁单位隐瞒了信息,需要居民签署协议,这是不合法的。
总之,在拆迁过程中,居民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不能被迫或者欺骗签署任何不合法的协议。如果有任何疑问,需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并与拆迁单位进行更多的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