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约定离婚事宜的书面文件。针对实施家暴的情况,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离婚原因
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写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家暴导致的。这是为了从制度上对家暴行为进行惩罚,并为事后的维权奠定法律基础,对于受害人来说也是对付加害人的一种保护。
2. 赡养费问题
在离婚协议中,需要就加害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约定。由于加害人的过错导致受害人需要离婚,他应该负担一定的赡养费用,以保证受害人及其子女的生活质量。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的离婚案件中,查明加害方对受害方造成伤害的,对受害方依法应负的医疗费、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应当算入加害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得份额中的贡献额,以便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3. 子女抚养问题
由于离婚后子女的监护问题,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进行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在离婚协议中还需要约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及探视权,以及相关的费用承担问题。
4. 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规定。离婚协议中,应将离婚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分割,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加害方对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财产分割时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总之,在实施家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应该在受害人的意愿和法律权利基础上,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对加害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制约和制裁,从而有效保护家庭内的成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