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在法院离婚开庭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如果法官认为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官会将其认定为离婚协议书。双方在签署协议书后,离婚协议书会作为离婚判决的一部分,法院会对协议书进行法律认定并将其作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由于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因此,在行为主体无过错或未造成重大过错情况下,双方协商交流,达成离婚协议,最终可以获得司法实现,这为夫妻双方保障了双方的身心健康,并便于以后各方面的生活安排。
协议离婚,与争议离婚相比,双方没有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更容易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婚姻后续的合作。而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法官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给双方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从而使离婚协议更加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总之,即使是在法院离婚开庭时,双方也是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这种方式是可以被司法机关认可的,只要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了子女合法权益,法官就会认定该协议书为离婚判决的一部分。因此,夫妻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应该保持理性、公正、平衡,注重婚姻后续的各方面生活安排和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