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志愿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不需要通过法院审理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夫妻已经在协议离婚前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法院开庭前应该会提交该协议,并且获得法院的批准。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签署,但是未经过法院审批,此时可以提前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并申请离婚。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离婚协议已经达成。民政局会审核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当事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夫妻双方可以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即可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是达成了离婚协议,此时可以在法庭上提交协议书,并请求法院宣布离婚。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就夫妻间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对夫妻子女的利益没有侵犯,那么法院将会批准该离婚协议,并宣布夫妻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达成了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在协议生效前,如果一方改变了想法或者违反了协议,那么还是有可能进行撤销或者修改的。因此,在协议离婚前,夫妻双方需要详细考虑各种情况,尽量达成坚定的共识,避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