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离婚程序的必要文件之一。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的一般内容:
协议一:离婚
(一)双方经协商,自愿离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夫妻关系解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将在本协议中作相应规定。
协议二:财产分割
(一)自愿分割
双方均充分认识到共同财产的分割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双方共同协商自愿将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1.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权、汽车、家具、家电等;
2.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约定划分百分比,如下:
甲方占总财产比例_____%,分得财产:_______。
乙方占总财产比例_____%,分得财产:_______。
(二)协议付款
1.对于以未清贷款或预付款等未实际入账的财产,存款,或填加共同财产的其他事项,协议以最终公证流程为准。
2.财产处理过程中,如出现权属疑问,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三)分割时间
共同财产分割约定在离婚生效之前双方协商妥善分割并处理,分割后即表示不再对对方要求共同财产的任何其他权益。
协议三:子女抚养
(一)决定权
双方决定甲方抚养___周岁的孩子_______,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元,直至孩子_______周岁时止。
(二)抚养方式
1.甲方对孩子进行生活费,医疗费等相应费用的支付,乙方协助。
2.双方每月调整支付孩子抚养费时,应以其工资增加情况为基础,相互协商且书面确认,接受审批或公证。
(三)别墅产权
别墅产权由甲方所有,离婚后,甲方拥有别墅产权,乙方有权利使用别墅,但不得出售或转让。
协议四:探望约定
(一)夫妻双方均有权探望儿子,双方应为此提供一定的便利。
(二)探望时间:
1.甲方每周可以探望孩子_______日,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
2.乙方每周可以探望孩子_______日,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
(三)特别事项
1.如其中一方另行结婚,需要另行协商。
2.如探望期避免不了的或孩子需要不同程度的照顾时,两方协商进行特别约定。
协议五:最后确认
(一)双方同意: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2.双方自此解除关系,不得干扰对方的人身自由。
3.双方签署本协议,无论将来任何方面发生纠纷均应依法处理。本协议发生效力后,双方不获撤回。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