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其核心目的是约定双方的离婚事项,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内容。在离婚协议中,每一方都需要签字确认。但如果只有一方签字,该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均签字后方可生效。只有一方签字,协议未得到对方的确认,是无法生效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所有参与方的充分、自愿、知情同意。如果没有另一方的签字,就无法确认是否存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
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离婚协议被送交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往往会认为协议缺乏法律效力。若在离婚诉讼程序中,裁判所发现存在一方签字的离婚协议,通常也会视为无效协议而予以否认。因此,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必须都亲自到场签字,并在法律意义上表达自己的同意。
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如果能生效,那必然是这个离婚协议被放弃了双方签字的要求。一般情况下,这种协议的效力很可能被质疑,产生争议。离婚是一项涉及到家庭、财产、子女以及其他涉及到双方生活的重大事项,夫妻双方应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妥善的协议来最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并确保双方都同意并签署,以免造成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