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赠予,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移交,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赠予的条件比较宽松,只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即可进行赠予程序:
1、宅基地所有权人的身份合法,且宅基地应依法办理注销。
2、赠予人和受赠人应具备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
3、赠予人要能够确认赠予的宅基地,在北京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簿上登记过,并且做过权属转移。
4、受赠人必须符合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农村户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居住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在赠予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提供有效的赠与协议书并进行公证,以便于证明宅基地的赠予行为。
2、宅基地的赠予不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权变更,因此也不需要进行土地登记。
3、在宅基地赠予时,建议双方雇佣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代理机构,帮助处理相关事务,杜绝出现可能的纠纷。
4、赠予人和受赠人都应该对赠予过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以确保赠予程序的合法有效。
总之,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赠予程序是比较简单的,并且在赠予、受赠双方均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进行。赠予人和受赠人在进行宅基地赠予过程中,必须要具备法律常识和相关的知识储备,避免出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