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书,是离婚双方就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离婚后的离婚协议不能被随意丢掉。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协议。如果一方丢掉了离婚协议,这并不影响另一方继续履行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不是单方面的协议,而是双方达成的约定。
其次,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一方丢掉了离婚协议,那么在协议涉及的问题上可能会出现争议。例如,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一方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但对方丢掉了协议并不承认自己有此义务,则会引发争议和纠纷。
最后,离婚协议的丢失只是纸面上的问题,但经过法律公证的离婚协议在备案后还会存档,因此即使协议丢失,仍然可以从备案存档中找回协议内容,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维权。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不能被随意丢掉,否则可能会引发争议和纠纷。因此,在离婚后必须妥善保管好离婚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