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进行,拆迁安置房已经成为一种必须的手段,以解决人们居住问题。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只有70年,这会给未来的住房问题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中国,目前的土地制度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出让给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并且只授予70年的使用权。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只能拥有70年,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这些拆迁安置房在70年后将无法继续流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以考虑继续延长这些房屋的产权期限,或者通过重新划分地界,将这些房屋划归到新的产权所属地。另外,政府也可以考虑对这些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和改建,使其符合当时的居住标准和需求。
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来维护自己的房屋权益。他们可以建立业主委员会,协商和处理物业管理问题,维护房屋维修和改造等问题。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70年后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新的问题,需要政府和业主共同努力才能良好解决。政府应该加强管理和调控,为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提供更长远的保障。同时,业主也应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