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公证处工作人员:
本人XXX,身体健康,现在制定本遗嘱,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特此声明:
1. 个人财产
本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均为本人合法拥有并已完成合法登记。为了保障自己的子孙后代,特将本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留给我的孙子(XXXXXXXX,以下简称孙子)。
2. 遗嘱权
本人享有制定遗嘱的权利,并已阅读和理解遗嘱的内容和后果,保证本遗嘱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本遗嘱的效力受法律保护。
3. 遗产分配
本人的遗产由以下方式分配:
将本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留给我的孙子。孙子拥有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孙子可以自行决定该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
4. 遗嘱执行人
此遗嘱的执行人由本人指定,京县华利律师事务所负责执行。
5. 遗嘱撤销
本人保留变更、修改或者撤销本遗嘱的权利。如有变更,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内容,并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和公证。一旦遗嘱内容产生变动,最后变动的遗嘱将取代之前的遗嘱。
6. 遗嘱效力
本遗嘱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本人无变动或撤销,则本遗嘱在本人去世后生效,并由遗嘱执行人执行。本人的亲属、朋友及其他人不得干涉和阻碍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我的孙子的权益,特此遗嘱,如有不周之处,请您谅解并指正。
此致
敬礼!
XX年XX月XX日
遗嘱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