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私下协议的效力,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来说,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协商达成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事项,这种协议可以称之为离婚协议书。但协议书的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
首先,协议双方必须是真实意愿达成协议,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诈骗行为。其次,协议书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资产分割、抚养子女、子女探视时间等事项,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协议书不能违背《婚姻法》的规定,必须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依据。同时,协议书还必须签订双方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证或者彩色征印。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私下协议书的效力是可以得到认可和执行的。在实践中,当双方通过私下协商达成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离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很多的事项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自愿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做法是被鼓励的。但如果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存在分歧,或者协议书内部的规定与法律规定不符合,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就会受到挑战,甚至可能会被撤销。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私下协议的效力是可以得到认可和执行的,但前提是要满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并且在协议书签订后需要公证或征印认证。如果您遇到离婚协议签订的问题,建议您进行法律咨询或找律师代理,以确保协议的效力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