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其中包含了各种离婚相关的事项,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当离婚案件进入到取保候审阶段时,离婚协议书是否能够办理取保候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保释措施。如果离婚案件存在涉及犯罪的情况,例如家庭暴力、诈骗等,那么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对取保候审并没有影响。
但是,在普通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犯罪嫌疑,离婚协议书往往会对取保候审产生影响。因为离婚协议书可以证明双方的自愿性,说明双方都已经全面地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不存在对方被强迫或诱导等情况。这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有效的依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协议书可以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依据,但是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结合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有效的依据,但并不是必然能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批程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